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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补充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补充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本次招聘委托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取得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悉法律文书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身上有纹身或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的;

7、其他不宜从事上述工作岗位情形的。

来源:启公公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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