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4 17:36:36
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招录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到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公文写作技巧,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系统。能协助法官从事司法事务性、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6.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身上有纹身的。
7.存在其它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7日17:00。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0351-7339666
报名表:(报名表下载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法律事务助理工作人员公告)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报名时需要上传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
(3)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历认证;
(4)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5.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90分钟。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的6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抽题回答及现场提问等。
4.面试成绩的4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核算确定最终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
2.未入围所报考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空缺岗位(与原报考岗位同类且专业相近)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经用人单位评估通过后,可调剂至对应空缺岗位。否则,将减少该招聘岗位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政审
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合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详见来源:山西太原红杰人力人才市场